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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宁县洪铺镇养老服务中心“公建民营”托管经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二维码
发表时间:2020-11-09 11:49来源: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怀宁县洪铺镇养老服务中心“公建民营”托管 经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、项目编号:CG-HN-2020-124号 二、项目名称:怀宁县洪铺镇养老服务中心“公建民营”托管经营项目 三、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:青岛同力养老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: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重庆南路 成交金额:1000000.00元 四、主要标的信息
五、评审专家名单:陈静、何月南、戴凤鸣、丁兰花、王吟春 六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:代理费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[2011]534号文计取,人民币7000.00元。 七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 八、其他补充事宜 1.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(周一至周五,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,节假日休息)向怀宁县洪铺镇人民政府、安徽三创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,质疑材料递交地址: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巴比商务中心11楼,联系电话:0556-4612601。 2.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财政部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 (1)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 ①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 ②采购人名称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包别号(如有); ③被质疑人名称;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;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。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 (2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。 九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 1.采购人信息 名 称:怀宁县洪铺镇人民政府 地 址:怀宁县洪铺镇 联 系 方式: 13955682549 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:安徽三创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:怀宁县高河镇巴比商务中心11楼 联系方式:0556-4612601 3.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:程赞 电 话:13955682549 十、附件 1.采购文件 2.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2020年11月9日
附件如下: [zjg202010044001001]怀宁县洪铺镇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托管经营项目.AQZF |